第一百四十一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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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在,雷哲的神眷者身份已经被混沌教察觉,对于这样一个活的光明神代表,混沌教的意见和金一样,雷哲必须死!这叫人和。

于是金这个曾经的尼德兰领主之子就带着手下偷偷潜入了尼德兰pt:!鬰髪睿~3敟\'zaiv饭n悉譞}j砓喻5抶h陟升壆0r钺硇!;)ly瑚滵妄;栏澼ro襕o仄绑圮{鮿d茺樚岊釢;

作者有话要说:【人物属性卡2】

尼德兰,是莫里斯的地盘,因为他的裁判所之路,就是从这里起步。更何况,当玛丽卸任,新上任的领主人选是他亲手挑出来的。

尼德兰,是雷哲的地盘,因为他帮了足够多的人不说,更是用干掉门罗枢机主教这种凶残的方式树立了权威。

尼德兰,还是金的地盘。即使他已经被冠上罪人之名,即使他已经离开了这片土地,但谁也没法否认,他曾在这块土地上生长了二十多年,还经营起了不错的人脉关系。

不得不说,如果雷哲·费洛雷斯不是被穿越了,那金绝对很有主角相,长得帅(虽然被毁容了),有手段(虽然计谋都失败了),朋友多(虽然出头一个完蛋一个),但不管怎么说——优秀纯善的青年被至亲残忍虐杀,弃尸荒野。侥幸逃生后,终于彻底黑化,背负着一身冤屈,以敌国参谋的身份,开始了波澜壮阔的复仇之旅——这种题材还是挺符合主流审美的。什么,你说他背叛国家?相信我,如果他是主角的话,这就该叫苦大仇深,而非三观不正。

说了这么多,笔者只是想说明——

雷哲眼下落入敌手是多么合情合理的一件事。

雷哲苦逼兮兮的坐在房间里,思考着要怎么从混沌教的地盘逃回去。他瞅了眼目前行动不便的诺亚,苦逼地叹了口气……等等,这剧情发展得是不是略有点快?好吧,我们从头讲起。

金在得知雷哲将在大庭广众之下升任神眷者这个消息后,很快做出了要尽快动手的决定。他很清楚,当雷哲被认定为教廷的神眷者后,要想再伤害到他,会比现在难上百倍。

好在,离仪式开始,还有28天的时间,这叫天时。

好在,他现在就在国界线附近,而尼德兰正紧挨着国界,这叫地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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