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二章 巧取(3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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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原儿女,马是必须的,但能带走自己的东西,可是喜出望外了。三千降俘一哄而散,没一个留下的,连夜逃散了,也没人敢去找虎啸风,或是逃向其余四城,或是干脆逃出天马原。三千降俘,三千张嘴,他们逃到哪里,风声就会传到哪里。吴不赊这把见血的刀,就借这三千张嘴,狠狠插在了上三族和下五族之间。

去了上三族和下五族人,城中基本上便是花马族人了,也有少量的黑马、白马等四族人,总之是天马族人,一个祖宗下的种,都是自己人。阖城欢腾!吴不赊下令打开府库,放粮招兵,得勇士五千人。吴不赊把这五千人编入天马军中,设一万户,以花逐天为万夫长,即日操练。别说只练一日半日,哪怕就是一个时辰,只要明了军纪,各归营伍,进退有序,战力便可成倍提高。同时派出斥候,打探虎啸风的动静。

虎啸风虽然亲率大军平叛,走得却不急。救兵如救火,他这个不是救兵,只是平叛的兵,一天也就走了两百多里。第二天一早拔营,晌午时分,花马城中的败兵赶上来禀报,城中发生剧变。虎啸风闻报惊怒交集,下令大军立即掉头,火速赶回花马城,这会儿才是急如星火了。他是镇守使,丢了城,那是要掉脑袋的,更何况城里还有他的家人。他却不知,他和所有上三族军官的家人都已被下五族降俘打成了肉泥。报信的是防卫镇守使府的几个上三族兵,后来降俘打杀上三族家眷的事,他们不知道。至于那三千降俘,肯定不会来给虎啸风报信。

骑兵快,两百多里,真个跑起来,不过一两个时辰的事。吴不赊得报,出城二十里迎战。九千天马军,编为九个营,左翼三个营,右翼三个营,中间三个营。吴不赊一挥手:“不要战阵,不要战法,有进无退,杀!”

“杀!”花逐天拔刀出鞘,当先杀了出去,两眼血红,霎时兽化。身后九千勇士狂呼乱叫,如决堤之水,狂泻而下。

他看着三千降俘,眼光所到之处,没一个人敢和他对视。吴不赊手一指:“想继续给上三族人卖命的,站到那一边去。”

好一会儿,没一个人动。谁是傻瓜呀?虽然杀了上三族人后果难测,可站出来的后果却是明摆着的。

“都愿做我天马族人的朋友啊!好,我欢迎!”吴不赊哈哈一笑,“现在请你们拿出诚意来,我以天马神的名义发誓,你们只要拿出诚意,杀了这些上三族人,你们从此就是我天马族人的朋友。你们可以走,也可以留下,来去自由。”

还是没有人动,也没有人吱声。吴不赊举起手:“我五指屈起,再张开,五指全部张开时,若上三族人还有活着的,你们所有人都要死。”说着,他屈起了一个指头,三千降兵顿时騒动起来。当他屈到第三个指头时,一个降兵猛然冲了出来,狂叫着冲向上三族人,一拳就把一个中年妇女打倒在地。

有一个带头的,跟风的就多了。吴不赊屈到第五个指头,三千降俘全冲了出去,场中哀号、惨叫声四起。降俘没有兵器,赤手空拳把上三族人打死,比用刀枪更加残酷。尤其这些上三族人大多是老幼妇孺,周围的天马军战士虽都是勇士,很多人脸上却都有不忍之se,花逐天便是其中的一个。

吴不赊自己却没有动,他喜欢找一些刺激、有挑战性的事来玩,仅仅冲锋陷阵,没什么意思,不就是砍人吗?血糊糊的,有什么好玩?一刀又一刀,单调。

小四儿做了他的亲卫队长,带着一百亲卫跃跃欲试。吴不赊不动,他也只有忍着,满脸的失望。

虎啸风手中有一万大军,其中两千上三族兵,八千下五族杂兵。人数比天马军还要多一千,战力也不弱,真若两军对圆了,天马军即便能胜,也必定损失惨重。但虎啸风这会儿心急赶路,一万大军拉成了一条长蛇,两千上三族兵在前,八千杂兵蜿蜒在后,根本来不及组阵。另一个要命的是,急赶了两百多里,已是人困马乏,吴不赊这么不管不顾地迎头一棒,正打在虎啸风的软肋上。

吴不赊留意到了他脸上的神情,道:“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吧?”

花逐天点点头。吴不赊嘿嘿一笑:“尸莲王号称百万大军,上三族军最多三十万,大半是下五族军。我杀上三族,放下五族,就在他们中间放了一把刀,再要下五族降俘杀了上三族俘虏,这把刀就见了血。有了这把见血的刀,尸莲王的百万大军,战力至少要降低三成。”

花逐天大悟,慨然拜服:“族长深谋远虑,非我所及。”

约有一炷香时分,场中哀号全息,五百多上三族老幼被三千降俘活活打死了。

吴不赊大笑:“好!从此我们是朋友了。愿意留的可以留下,愿意走的,每人一匹马,可以带走你们自己的东西,但刀枪必须留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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