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四章 见过(4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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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四若要杀张三,第一天所需的赎金,是要对应这一百颗道元石的命金来计算。到了第二天,就只需要对应九十颗。到了第十天,则只需要对应十颗道元石的命金来计算即可。

但是他说话却很耐听,无论是从声音还是语气上,都是如此。

“有劳提醒了,我知道的。”

有了前车之鉴,罪卫这回没有先去拿入城简,而是先问道:“所以?”

“我出……”这人在储物匣里掏了半天,摸出四块元石来:“三块半元石。其中有一块,我已经用了一半。”

这可是大手笔!

“认识?”凰今默的声音响起。

姜望想了想,道:“见过。”

……

……

拿一块金子喜滋滋来城门附近补充命金的独眼男子离开后。

罪卫一过手,便知成色无误,随手将它们放进旁边的敞口箱子里,拿起入城简和笔,就尽职尽责地开始记录。

一边随口问道:“买多久?”

不赎城的命金制度,当然不是缴一次钱就管一辈子,而是根据时效慢慢减少。

譬如张三用一百颗道元石,购买十天的时间。

那么平均每天的命金额度,就需消耗十颗道元石。

没过多久,城门外,一个年轻的身影慢慢走来。

一边走,还一边左看看,右看看,目光中充满了审视的意味。

不像是来避难,倒像是来研究这座城市的城防问题。

什么人都见识过了,靠坐着的罪卫见怪不怪,只懒洋洋道:“入城的规矩知道吗?”

“噢。”这人回过神来,他有一双深邃的眼睛,和过于淡漠的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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