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三十二章 脚底抹油的诛仙剑(4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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达到这等境界的大能,想要表达自我意志的时候,早已不再局限于语言文字,而是直接以心印心,将自己要表述的意思直接印入他人心灵。

这种传递信息的方式绝不会引起任何理解上的误差,也不会因为种族、语言的隔阂而有所差别,乃是传经授法的无上法门。

而换句话说,这种方式也是最高级的宇宙通用交流方式,用这种方式,别说语言不通了,就算是块石头,只要它有智慧,就能明白你说的意思。

只不过,有资格使用这等交流方式的人,在精灵族中,最少都是尊者级别的大能。

这种等级的大能,范托斯在自己超过五千年的寿命里,听说倒是听说过不少——精灵族也是有神话传说的,那些神明追究原型,基本都是这个等级的大能,每过上几万年,总有某一位尊者在某处露面,不过很可惜,精灵族分支众多,地盘也太大,这等好事范托斯听说过,但从没遇见过。

不过,认识一般汉字跟认识古篆书是两码事,就像是精通现代埃及文化的人,不见得会认识禊形文字一样。

何况爱菲洛也算不上专门研究地球文明的学者,对于这等古文字更是从未见过。

不过,这位说话的大爷自称诛仙剑,爱菲洛又不傻,自然联想到手中莫名出现的这柄练习剑。

“可是——”

“什么可是,面前这个小辈吗?只管走人就是,我倒要看看,谁敢拦着我诛仙大爷?”

没想到今天居然开了眼,而且还是——一柄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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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来,诛仙剑已经很不耐烦了,不过眼前这个小子的确挺会说话,让它老人家龙颜大悦。

什么‘通天教主的随身配兵’?那轮得到它吗?那是白虹剑好不?

“敢问前辈,可是通天教主的随身佩剑?”张诚剑毕恭毕敬的问。

练剑的人遇到诛仙剑,跪舔是应该的,张诚剑可一点都不觉得丢脸。

“咳咳,这个嘛,咳咳,小子,还算有点眼力。”爱菲洛手中的长剑只是一声清鸣,可偏偏所有人都清楚的明白它要表达的意思。

“传意众生!这是传意众生!”范托斯忍不住惊呼起来。

‘传意众生’不是一种战力衡量标准,而是一种精神修为境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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