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一章 嘴里啃着手(2 / 4)

加入书签

高惠怎么可以这么说呢?还什么钱丢的不多就算了,虽然我没有丢钱,但是5块钱不是钱,10块钱不是钱,知不知道那个钱,我要去快餐店,打几个小时的工,还要挨客人几小时的骂,才能赚到!怎么可能是让小偷,偷走点,只要不多,就没什么呢?有这个逻辑吗?我辛辛苦苦赚的钱,要给他点,还没什么?当然有什么了!

前面的人麻烦帮我抓一下那个人,他是小偷啊,他偷了我的东西。

其实,真的是这样的嘛,他想要偷我们家嫂子,偷人,还不算偷吗?

谁知,前面的人,没有一个理的,反倒在那个男人跑的路上,给他让出了一条路,就像是怕血溅到身上的感觉。

好吧,我能理解,他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。

因为这又不关他们的事,这是我们家的事,充其量他们帮我抓住他,之后,我跟他们说声谢谢,或者给人家点好处费,但是,像我这样抠门的人是绝对不会给的,所以,见义勇为的那些人就只能回家对着孩子和老婆,来讲自己的英雄事迹了,只能做自己心目中的英雄了,这样想想,见义勇为的人的品质,真的特别高尚,社会新闻里面每天都说人要正能量,要是多报道一点这种正能量的见义勇为的事儿,那社会不就是会慢慢地变成了正能量的社会吗?

事实上,这些都是借口,我就是想要穿上我的高跟鞋,不管是追坏人也好,追奸夫淫妇也好,都要保持身高。

这条路上,怎么总有小坑啊?我又是细跟高跟鞋,这要是我们学习里,我就又要去投诉了,话说路面上的路不平,哪里投诉呢?我记得丁晓娇给我讲过啊!

我在路上穿着10厘米的高跟鞋,一步歪一脚的奔跑着,还不忘要思考下解决的办法,这可能就是老师们常说的,学霸与学渣们的头脑构造吧!

这个男人一直没有回头,并且,快步的拐向交叉路口的左面。

“为什么不回头,你是长相见不得人对吗?,还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啊?”我在路上一边穿着高跟鞋,一边用手指着他,追着他跑。

其实,新闻媒体对社会的影响作用是很大的。

所以,我决定,如果谁帮我把这个男人给拦住,我就写信给电视台,希望电视台可以报道,我说到做到!

但是,他们没人做到。

我多么希望此刻,会出现英雄,可是只有狗熊。

“湛叶!他偷你什么东西了?是丢钱了吗?如果不多的话,就算了吧!看他跑步的那个样子,像是一个狠角色!”

“湛叶!刚才还没说完话呢!你怎么就走了?”

高惠怎么跟了上来,我刚才回头看,她明明还跟我嫂子站在一起,怎么这一会儿,就跑到这儿来了,腿长就是不一样。

“你在追谁啊?小偷吗?”

高惠的话,让我灵机一动。

“对对!来人呐!抓小偷啊!”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

都市言情相关阅读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