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6 + 147 找啊找啊找婆家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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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想想自己,从七八岁的时候,家人全部死光了,一直到前几年终于安稳下来之前,他的日子可是都不好过的:“你真的不想个法子好好过日子?我记得你比我还小几个月吧?不想着讨个媳妇生个孩子,好好地过日子?”

转身吩咐小厮去美食城拿些酒菜来,并且吩咐连带餐具一块儿拿来。那人听到三爷低声吩咐,很是无奈地苦笑着:“你倒是了解我,父亲的那些上好瓷器都被我给卖掉了。”

“不是我了解你,是你去当铺死当的那些瓷器都被我搬回家去了。”三爷再次抽搐:“你爹在世的时候,是那么宝贝那些瓷器,别说是卖掉了,就算是让我多摸一摸,他都要对我吹胡子瞪眼!”

“我知道,我就是个败家子嘛。”那人也不气恼,用袖子擦了擦院子里的石凳,请三爷坐下。

三爷眼角瞄了一眼屋内,这会儿连眼皮子都开始抽搐了:“你别告诉我,你家连把椅子都没了?”

“这院儿里有石桌石凳的,要椅子干什么?”那人好脾气地笑了笑:“要不是炕是泥砌的,我连炕都能卖了。”

三爷听了一句话默默地转头看向窗外,话说,他到底是怎么生出了这个暴力女儿来的?

“行了,你去忙吧,我会帮碧玺考量一下的。”摆手让欧阳管事可以滚了,三爷开始琢磨起来。其实,真要选择人倒是不难,毕竟当初三爷也并不是非要把唐甜甜嫁给李大狗的,但问题却在于碧玺那身份。

碧玺比唐老娘小了两岁,这个年纪很是尴尬。而且,她还曾经做过别人家的妾室,等于是破了身子的,哪怕没有成过亲,但这名声却比成过亲还要难听。没有成亲过的男子肯定不会看上她的,再说了她也没唐甜甜那么多的嫁妆。而成过亲的男子,若是休妻的,必然本身脾气不好,若是妻子死了的,听起来也不大好听。而且,碧玺那身子,天知道以后还能不能生孩子。

琢磨了半天,三爷倒是想起了一个人。那人的出身不错,原本是个富商家的少爷,可惜后来他父亲早亡,他本人又没有经商的才能,几年间就把财产都给败光了。他本来也是订过亲的,可对方一看他这种样子,就直接退亲了。为了逃避官配,他把自己的通房丫鬟放了自由身,改成了良籍后,娶她为妻。

本来,靠着剩下的一点儿祖产,他的日子涂个温饱还是有的。不想他妻子后来难产而死,他干脆把祖产出卖了,靠着已经过世的父亲跟三爷关系不错,在集市上买了个小院子,又盘了家铺子。因为知道自己没什么本事,就把铺子又转租给别人,每年就靠着那些租子半死不活地过着日子,并且再也没有娶妻。

“你……”三爷痛苦地扶额,罢了罢了,碧玺那事儿还是不要再提了,他今个儿就当是来探望一下故友的儿子好了。

“三爷今个儿来有事吗?”那人低头盘算了一下,然后笑着开口: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我们大概有两年没见了吧?”

“你住在这集市上,会不知道这两年我有多忙碌?”三爷翻了翻白眼,他跟这人原本是很熟悉的,当年他带着欧阳管事打拼的时候,为了得到这人父亲的帮助,他曾经在这人身上下了很大一番功夫:“唉,我倒是真心不愿意看到你,每次我看到你就心情不好。”

那人完全不气恼,只是呵呵地笑着。等到小厮把装满了美食的食盒送来,他脸上才有了一丝波动:“闻闻这香味,啧啧,我就知道肯定比馍馍好吃!”

三爷这会儿都吐槽无力了,艾玛,要是唐甜甜知道她精心研究的菜肴得到了这种夸奖以后,会不会喷死他。只是,看着这人完全没有礼仪地开始进餐,三爷除了无奈还有心酸。曾几何时,眼前这人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,金娇玉贵地养大的。别说是馍馍了,就连一般酒楼的饭菜他都是不屑一顾的,至于挨饿更是从未有过。

为了保险起见,三爷干脆叫上了几个小厮一起去看看这位故友的儿子。说起来,那人今年跟三爷一般大小,只是论本事,却是没法子跟三爷相提并论的。

“……三爷?”

敲开了门,三爷就看到那人胡子拉碴地过来开门,不由地皱了皱眉头:“你的老仆呢?”

那人苦笑一声,把门敞开来将三爷迎了进去:“姜伯病倒了,我实在没钱给他看病,就让他的子女把他带回去了。家里仅剩的一点子银子也给他了,这不,我今天都没吃饭呢。”

三爷忍不住嘴角开始抽搐,这人真的适合碧玺吗?忍了忍,他还是决定再给这人一次机会,说到底这人的心地还是不错的。不过,换个角度来说,心地要是不够好,比如唐甜甜那种,她是绝逼不会让人将她的家产图谋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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