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六十八章 开庭(4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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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快的,顾根那边阐述完毕。

到了证人发言的时候了。

第一个证人是公安机关公诉的被害人,李握瑜。

李握瑜到了证人的席位上,开始讲述那天的事:“顾根来到我家,霸占家里的沙发和电视,我爸爸赶不走他,我和姐姐要看少年包青天,没地方看,好在我姐有电脑,我就在浏览器上看。”

“但是浏览器屏幕小,看着不过瘾,我家新换的电视,我就向去下面去,我姐心疼我,就先下去看顾根在干什么。”

故意伤害罪说的是李握瑜,强奸罪就是顾根的前女朋友,方雅。

公诉完毕,在场的每个人都听得十分清楚,接着是被告和证人的公诉时间。

顾根是被告,他可要先为自己辩白,不过他请了律师,叙述的部分就全部由焦律师代劳了。

对于故意伤害罪和强奸罪他们全然不承认。

故意伤害罪,他说成是李少瑾引诱她去房间,他们之前就暧昧,强奸罪更不可能承认,是方雅想要钱,所以陷害她,方雅勾引他!

“但是这期间,我已经看了两个小时的电视,她走了我就躺在床上,不知不觉睡着了。”

“是,我也不知道我自己睡没睡着,就感觉有个人用枕头压着我的头,我以为是我姐要叫醒我,当时真的非困,我就没动。

可是谁知道,这个人突然躺在我的身后,扒我裤子,我就知道不是我姐了,同时他捂着我脑袋的枕头也越来越沉重,我吓得赶紧反抗,一看是顾根,看他没穿裤子,我情急之下,就踢了他下身一脚……”

不管是前面还是后面的叙述,都是和口供上是一样的。

提到他和李少瑾是因为暧昧,李存善和崔怀仁气得一脸褶子都要开了。

李少瑾听了叙述,暗暗的点了下头,心想原来顾根他们是这个打算啊,所以才会撇开李莹雪。

虽然有视频为证据,但是顾根说了,是之前李少瑾叫她到房里来的,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换成李握瑜,直到他受了伤之后,才知道其实是李少瑾的陷阱。

只有一段顾根和李握瑜打斗的视频为证,所以顾根把之前的供词全部推翻了。

不过法庭是严肃的地点,李少瑾这边的人听了虽然生气,但是没有轮到他们发言的时候,现在还不能发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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