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34.黑化的大小姐 人算不如天算。(3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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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没等到救护车来,人就没了。

谁见了不说一句报应。

本来挺好,祈母更是干脆的,连夜把祈父的尸体给火化了。

至于为什么?自然是因为防着常莹莹过来分遗产。

只是她到底没有防住。

他可不想自己的宝贝儿子成为一个私生子。

不过他想到若是离婚要付出的代价,又心疼的很,一方面暗地里转移财产,一方面又寻了业内最厉害的律师,想要为他尽可能的争取权益,一些不动产什么的都还好说?最关键的是家里他的连锁酒店,他是半分都不愿意分给祈母的。

只是他这情况,还真的不好办,毕竟他出轨的证据都是现成的,就是到了法庭上,法官也不会支持他。

除非能证明,祈母也是过错方。

祈父还真的是心动来着,不过想到女儿,再加上他骨子里还有些大男子主义,他可以出轨,却不能戴绿帽子,所以没答应。

常莹莹知道祈父死了,自然难过的很,当然,她难过的是自己的富贵荣华飞了。如今祈父的尸体也被祈母火化了,她没办法做DNA,不能证明自己肚子里的孩子,是祈父的。

也就没办法利用孩子,分祈父的遗产。

常莹莹一个二十出头年轻貌美的女孩儿,之所以会跟着祈父这种五十多岁,还有这啤酒肚的老男人,自然是为了他的钱。

总不能是为真爱吧。

在祈父的葬礼上,她就大闹了一通,没能得到自己想要的。

再加上心灰意冷的祈母,也不想和祈父在纠缠下去,主动的退了一步。不动产之类就按照他们先前说好的分,至于连锁酒店股份的话,属于她的那一份,可以写在女儿宝瑶的名下。

祈父想了想,到底是也是他疼爱了二十年的女儿,如今他虽然得偿所愿的有了儿子,但儿子还没出生,他的年纪也不小了,未来是个什么样子?还真的不好说,倒不如用这个先稳住女儿。

来日说不定还能给儿子找个帮手,暂时的守住家业。

也就答应了。

却没想到,人算不如天,他这里前脚才和祈母签订了离婚协议,离婚证都还没领到手里,他就在去民政局的路上,出了车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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